聚合物砂漿及復合砂漿拉伸抗剪強度測定方法(鋼套筒法)
一、本方法適用于:
1、結構用聚合物砂漿及聚合物水泥砂漿(鋼絲繩對專用鋼套筒);
2、結構用水泥復合砂漿或聚合物水泥復合砂漿(帶肋鋼筋對專用鋼套筒)
注:本方法不適用于富填料膠粘劑(如植筋膠等)的拉伸抗剪強度測定。
二、試驗設備及裝置
1、試驗機的加荷能力,應使試件的破壞荷載處于試驗機標定滿荷載的20%~80%之間,力值的示值誤差不應大于1%,試驗機應能連續、平穩、速率可控地施荷;
2、夾持器及其夾具
試驗設備的夾持器及其夾具,應能自動對中,使力線與試樣的軸線始終保持一致。
三、試件
1、當用于鋼絲繩粘結時,應由受檢砂漿、直徑為5mm的鋼絲繩與鋼套筒相互粘結而成,試件剪切面長度為36mm±0.2mm,即鋼絲繩埋深7.2繩勁。
2、當用于鋼筋粘結時,應由受檢砂漿、直徑為8mm的帶肋鋼筋與鋼套筒相互粘結而成。試件剪切面長度亦為36mm,即鋼筋埋深為4.5鋼筋直徑
注:若缺乏直徑8mm帶肋鋼筋,可采用光圓鋼筋以牙板套成螺桿替代。套螺紋的牙板,其牙距和牙深分別為1.25mm和0.62mm。
3、受檢砂漿應按規定的取樣規則從一定批量的產品中抽取。
4、專用鋼套筒應采用45號碳鋼制作。套筒內壁應有螺距為4mm、深度為0.4mm的梯形螺紋。
5、常規試驗的試件每組不應少于5個,仲裁試驗的數量應加倍。
6、當需確定抗剪強度標準值時,其試件數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范》GB50367關于置信水平和強度..率的要求。
四、試件制備
1、鋼筋、鋼絲繩和鋼套筒,應經除銹、除油污;套筒內壁尚應無毛刺;粘結前,鋼筋和套筒應用工業丙酮清洗一遍。
2、鋼筋、鋼絲繩的直徑以及套筒的內徑和深度,應用量具測量,..到0.05mm。
3、粘結時,聚合物砂漿或復合砂漿的配合比、粘結工藝及養護時間等的要求應按其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執行,但為結構加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,其養護時間以28天為準。
五、試驗條件
1、試件應在膠粘劑或高強度砂漿養護到期的當日進行試驗。若因故需推遲試驗日期,應征得有關方面一致同意,且不得超過1天。
2、試驗應在室溫為23℃±2℃的環境中進行。對仲裁性試驗,其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%~55%之間。
3、對溫度、濕度有要求的試驗,其試件在測試前的調控時間不應少于24小時。
六、試驗步驟
1、試驗時應將試件對稱地夾持在夾具中;夾持長度不應少于50mm。
2、開動試驗機,以連續、均勻的速率加荷至破壞的時間應控制在1分鐘~3分鐘內。
3、試樣破壞時,應記錄其.大荷載值、并記錄粘結的破壞形式(如內聚破壞、粘附破壞等)。
七、試驗結果
當前位置:

